深圳晚报讯(记者 伊宵鸿) 近日,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对詹某彪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,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詹某彪等7人五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共316万元。
2016年7月,詹某彪与犯罪嫌疑人吴某明(另案处理)合伙收购了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6号的深圳京某门诊部,经营男性生殖泌尿科诊疗,2018年12月改名为深圳港某门诊部。詹某彪、吴某明负责门诊部的决策、经营、管理,犯罪嫌疑人蔡某海(另案处理)负责门诊部的日常管理,被告人熊某、陈某、郝某林、张某枝、肖某、陈某梅作为医护人员,直接实施作案。
詹某彪在门诊部经营期间,具体部署了“开发”病人的工作内容。在接诊时,熊某、陈某作为医生,检查时故意造成被害人的疼痛,夸大、虚构病情,恐吓被害人,指示护士对术后被害人涂抹有毒的药水,造成被害人创口持续红肿、起水泡,迫使被害人接受高价诊疗项目并不断复诊消费。郝某林、张某枝作为医生助理,负责传达医生指示,并在医生恐吓病人时从旁配合劝服。肖某、陈某梅作为护士,根据医生的指示,在被害人术后对被害人的生殖器涂抹有毒的药水。经统计,港某门诊部通过上述手段,强迫交易金额达606882元。
宝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深圳港某门诊部在詹某彪等人控制经营期间,通过使用语言话术、插管和输液改变尿液颜色、给病人的生殖器擦有毒的药水等方式夸大病情、造成心理强制,强迫患者接受医疗服务,犯罪手段恶劣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,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。詹某彪等7人以暴力、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,情节特别严重,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,一审判决詹某彪等人五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共316万元。
承办法官官锋表示,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,医疗市场持续开放,民营医疗机构大量涌现,为患者就医提供了更多选择。该案折射出目前部分私人诊所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唯利是图,严重侵犯就诊患者的财产权、健康权。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宝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多起民营医疗机构的强迫交易案件,“开发”病人的行业乱象亟待通过加强监管予以整治:民营医疗机构应加强内部监管,政府应充分履行监管职责,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监管。
作者:伊宵鸿
来源: 深圳晚报